青海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为事业单位性质,实行中国气象局与青海省委、省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青海省气象行政管理及气象业务服务工作,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省、市(州)、县气象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省气象局下设1...[详细]
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生态气象监测、评估及预警业务服务工作;承担省级生态气象重大服务报告、咨询报告策划编写;负责生态气象分中心业务指导与管理;协助全省生态气象业务发展规划制定。
(二)负责全省农作物长势气象条件评价、农业气象灾害及产量预报等省级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工作;承担市(州)、县级农业气象工作业务指导;协助全省农业气象业务发展规划制定。
(三)开展高原天气预报技术研发、数值模式解释应用、预报效果评估检验等技术开发工作,承担省级预报核心业务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生态气象、农业气象等研究型业务体系建设、完善工作。
(四)开展高原气象应用技术研究,承担青海省基本气象业务科技支撑工作;承担生态气象、天气预报、气候变化及气象防灾减灾等高原大气科学领域研究任务;负责省局科研成果中试平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五)承担青海省多源卫星遥感资料的接收处理、遥感技术应用与开发工作;指导州(县)级气象部门利用卫星遥感产品开展气象服务工作。承担对祁连山生态气象分中心、三江源生态气象分中心、黄河源生态气象分中心的指导。
(六)负责中国气象局青海高寒生态气象野外科学试验基地、青海省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青海省遥感学会的运行管理。
(七)完成省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领导
马元仓 所长
李晓东 副所长
陈国茜 副所长
山 嶷 学会秘书长
三、所属机构
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办公室、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天气气候研究室、生态气象服务中心、高寒生态气象研究室、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野外基地试验室、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技术与成果应用室、青海省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学会秘书处(含《青海气象》编辑部、遥感学会)
四、联系电话
0971-6135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