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为事业单位性质,实行中国气象局与青海省委、省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青海省气象行政管理及气象业务服务工作,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省、市(州)、县气象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省气象局下设1...[详细]
内设单位
青海省气象台
一、主要职责
承担全省各类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及预警信号等公众预报的制作发布和传播;承担全省污染气象条件预报。承担全省天气监测、环境气象监测,组织全省天气会商、灾害性天气联防联报,与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专业气象预报会商。负责省级决策气象服务业务、全省气象灾情收集上报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送等工作;承担省局应急值守工作。承担对市州局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环境气象和水文气象等气象预报、决策气象服务和公众气象服务的指导任务,承担数值预报产品在青海的解释应用以及预报服务新技术的开发、引进等科研工作。联合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水文气象、环境气象等业务,制作发布和传播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等气象预报和次生灾害风险预警。承担全省各类天气预报质量和客观预报业务系统的检验评估工作;承担全省气象灾害及相关灾害的收集上报、灾害评估等工作。承担省级气象预报、决策气象服务和公众气象服务等业务系统的保障维护以及西宁新一代天气雷达的维护和雷达站的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参与全省天气业务、环境气象和水文气象业务、决策气象服务和公众气象服务业务的发展规划等编制。完成省气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领导
扎西才让 台长
徐 亮 副台长
张青梅 副台长
李 静 副台长
三、所属机构
青海省气象台办公室、青海省气象台业务科、青海省气象台天气预报中心、青海省气象台环境气象中心、青海省气象台灾害监测与信息发布中心、青海省气象台气象服务室(青海省气象局总值班室)、青海省气象台预报技术研发室、青海省气象台技术保障室(西宁天气雷达站)
四、联系电话
0971-6105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