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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温室气体及碳中和重点实验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9-14

一、申请项目类型

重点项目。要求紧密结合亟需解决的碳监测评估关键科学问题,通过自主研究、引进或集成实现技术的本地化应用,成果可提升青海相关业务技术能力和水平。以业务应用为导向,鼓励进行探索性研究,提升科技人员科研能力,加快人才培养。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资助经费一般为3~5万元。

面上项目。围绕碳监测评估、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开展基础性研究和探索,支持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加快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资助经费一般为1~2万元。

二、资助单位

青海省温室气体及碳中和重点实验室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青海省温室气体及碳中和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l),根据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填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申请人需严格按照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研究成果署名事宜。

2.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面上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或助理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未具备以上条件的优秀科研人员,需有2名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推荐方可提出申请。

3.项目资助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本人。

联系人:任磊   0971 3558805

附件:

附件1:青海省温室气体及碳中和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温室气体及碳中和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2023年度.pdf

附件3:2023年度青海省温室气体及碳中和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青海省温室气体及碳中和重点实验室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