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到期自动失效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 2022年8月15日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原认定机构根据年度报告、信用档案及资质申请条件,在有效期满前作出准予延续、降低等级或者注销的决定。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到期自动失效。
青海省气象局认定的以下5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未按期提交资质到期延续申请,故对5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资质证到期自动失效,现予以公告。
序号 | 资质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认定有效期 | 资质证编号 | 失效原因 |
1 | 青海泰翔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乙级 | 2018-08-02至2023-08-01 | 2292018003 | 到期自动失效 |
2 | 青海伟安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 乙级 | 2018-08-02至2023-08-01 | 2292018004 | 到期自动失效 |
3 | 青海林安防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乙级 | 2018-09-04至2023-09-03 | 2292018005 | 到期自动失效 |
4 | 青海得维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 乙级 | 2018-12-25至2023-12-24 | 2292018006 | 到期自动失效 |
5 | 青海天昊雷电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乙级 | 2019-06-06至2024-06-05 | 2292019001 | 到期自动失效 |
青海省气象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