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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气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19-01-21

年初,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评估组,对省气象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进行验收评定,省气象局获得评估总分第3名的好成绩,并被确定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2018年,省气象局再接再厉,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被省气象局评为全省气象部门创新项目,并被选送参加全国气象部门创新工作评比。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是省局党组高度重视气象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白海同志任组长,省局党组各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局领导兼任,各内设机构分管领导任成员。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深化法治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督查、抓落实,亲自主持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实施方案和重点工作台账,推进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二、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研究部署。分别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传达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文件精神,听取责任处室气象法治建设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强化目标任务考核。省局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各项制度建设、防雷市场安全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作为各市(州)气象局的目标任务,加大法治建设考核权重。三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省气象局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基本情况》和《省气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召开省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通报2017年度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考核评估结果,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三、做好政府立法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地方气象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农牧委、法工委等相关部门,开展《青海省气象条例》修订工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青海省气象条例》修正案。同时,配合省人大农牧委、法工委做好《西宁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的修正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气象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按照中国气象局相关要求,成立了评估工作组,制定了《〈气象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按时完成评估工作,最终形成《气象法》立法后评估报告报送中国气象局。三是修订《青海省气象标准化管理办法》。为加强青海气象标准化工作,规范气象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实施监督,提高气象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适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青海气象工作实际,修订了《青海省气象标准化管理办法》。

四、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对省气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情况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全面总结梳理省局规范性文件,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省局门户网站公布现行有效和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年内起草规范性文件1件,修改1件,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对《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送审稿)》《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5部法规规章提出修订反馈意见和建议。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更新权力责任清单。印发《省气象局权力责任清单》《市(州)、县(区、市)气象局权力责任清单》,分别明确了省、市(州)、县气象局的权力责任清单。根据《青海省气象条例》修正案,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和布点审批事项。二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实施《青海省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了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原则、省市县气象主管机构职责、随机抽查范围和内容以及工作要求等。三是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力度。召开全省防雷减灾工作视频会议,落实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监管责任,各防雷安全监管单位制定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省气象局与省安监局联合印发《青海省防雷和施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联合组成安全督导组,对4个市(州)落实防雷安全属地化监管情况、施放气球安全监管情况、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和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等进行了督查,并印发了通报。四是落实气象执法专项经费。为全省气象部门各执法单位购买配发气象执法装备22部,《企业防雷防静电手册》100册。五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气象行政许可项目涉及的投资报建审批事项大力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事材料,规范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和材料审查标准。气象行政审批全部实现在青海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省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气象窗口成为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改革的试点窗口,实现零差错,零投诉,满意率达到100%。

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严格按照《中国气象局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省局和各直属单位以及各市州局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省局与青海西海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承担省气象局及其各直属单位的法律顾问事务。在法律服务过程中,能够及时听取我局有关法律咨询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参与省局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建立了相应的档案。省气象局一名工作人员已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并由省司法厅公布,我局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支持其开展法律服务。

七、重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加强信访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和能力。三是完善气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强省局门户网站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四是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突发气象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发言人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培训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气象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和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中国气象局举办的气象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和省普法办举办的全省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举办了全省气象执法能力综合素质培训班。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制定了《2018年全省气象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加大对气象行政许可人员、气象行政执法人员、气象科技服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四是加大法治宣传考核力度。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列入本单位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五是积极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宪法知识学习竞答、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老干部“学党章学宪法”知识竞赛和全省国家工作人员“五法”知识竞答等系列活动。其中,一部微视频被中国气象局评为优秀奖,省气象局荣获“我与宪法”微视频优秀组织奖。

九 、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省气象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我省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要;二是管理人员的法治基础理论功底不扎实,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行气象管理职责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需要加强,依法履责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管理工作程序还不够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

十、2019年工作思路

一是提高行政管理者的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使其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力与法律的关系,在重大决策、气象社会管理等工作中,善于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提升气象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全面深化气象改革、规章制度建设、依法科学决策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和智力支持,做好各类法律风险的防范准备工作。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在联合执法的基础上,完善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重点加大对防雷、探测环境保护的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