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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气象局荣获“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日期:2020-03-30

日前,海西州委州政府发文通报了2019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名单。乌兰县气象局荣获“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乌兰县气象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拓展创建载体、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创建内涵,立足本职工作,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深入人心。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使干部职工认识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气象现代化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扎实做好气象助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深入了解民族地区气象服务需求,优化气象服务产品,提升气象服务能力,为保障乌兰县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乌兰县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