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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政府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库

日期:2024-08-30

8月27日,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贵德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2024-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贵德县69家单位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此次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的搜集、评审由贵德县气象局牵头组织开展,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发改局、公安局、教育局、文旅局等单位对全县旅游、教育、水利、宾馆等重点行业,易燃易爆场所、重大工程项目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规定,最终确定69家单位纳入全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要涵盖学校、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电厂、非煤矿山、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的公布是贵德县人民政府对《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州气象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贵德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防御管理职责,压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杨斐 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