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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融入破解难题——青海实施“审批破冰”工程深化“放管服”改革

日期:2020-03-17

“通过改革大大减轻了审批负担,气象窗口工作人员能将更多精力放到防雷社会监管上”“为解决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老大难’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从源头上解决了探测环境屡遭破坏而造成观测场被迫搬迁的问题”……近年来,青海气象部门全面融入省委、省政府“审批破冰”工程,整合环节、优化流程,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气象行政审批体系,气象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可喜成果。

主动融入——气象审批纳入政府统一部署

“审批破冰”工程是青海省委、省政府依托“省级大集中”模式投资项目建设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对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大力整合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投资项目审批体系,全方位改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

青海省气象部门主动融入、全面实施“审批破冰”工程,积极争取省审改办、住建厅、财政厅等部门支持,2018年,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统一纳入全省工程建设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试点,打开了气象部门“审批破冰”的突破口。

2019年,青海省气象局主动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将新(扩、改)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批等3项行政审批项目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制性评估纳入“审批破冰”工程范围,相关改革内容和措施明确写入政府文件。青海省政府将省气象局列为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全省投资“审批破冰”工程领导小组成员。

通过实施“审批破冰”,气象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其中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制性评估纳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新(扩、改)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批纳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纳入施工许可阶段;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纳入竣工验收阶段。同时,政府统一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实行区域性评估,简化流程;防雷图纸审查纳入施工图联审,气象部门不再单独进行图纸技术审查,审图经费由政府财政统一支付;防雷装置验收纳入联合验收,实现统一验收。

破解难题——改变“独奏”运行模式

探测环境保护一直是气象行业高度关注的问题。通过推行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定,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涉及的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等事项纳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会审,实施一网通办,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了探测环境屡遭破坏而造成观测场被迫搬迁的问题。

探测环境问题的解决正是气象部门融入“审批破冰”工程发挥效益的缩影。该工作解决了长期以来气象部门行政审批的“独奏”运行模式,实现了气象审批与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运行、统一监管,提升了气象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实现气象审批标准化——实现统一审批事项清单、统一审批材料清单、统一规范审批流程、统一压减审批时限、统一实行并联审批等“五统一”,审批材料多部门共享,审批环节均在网上实行多部门并联审批,申请人不需要再到气象部门当面提交书面材料,真正实现了“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

提升气象服务便民化水平——提交申请材料实行“一次性补正”,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审批事项,推行即时办、马上办。建立企业联系卡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广全程代办,优化中介服务,加强综合协调服务,提供审批事项网上咨询服务。

实现气象审批信息公开——所有投资项目在审批监管平台生成项目代码作为项目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气象部门依据代码实行在线并联审批,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归集项目审批、监管处罚、实施进展等重要信息,除涉密项目外,所有气象审批、监管和处罚等信息在信用中国(青海)网站,一律向社会及时公开。

实现气象审批统一监管——气象审批监管统一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构建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实现统一审批、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的互联互通,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可追溯,避免了以往审批中出现的气象审批漏项和审批滞后等现象。

减少气象审批工作层级——将原来由市(州)、县两级气象局承担的易燃易爆等场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项目,统一集中整合到市(州)气象局承担,防雷图纸技术审查由专业审图机构承担,费用由地方财政统一支付。

面向未来,青海省气象部门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在实践中努力打造气象审批改革升级版,推进气象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走向深入。(来源:《中国气象报》 作者:金泉才  发布时间: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