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审议通过应对气候变化办法修订
10月22日,青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修订)》,标志着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迈入法制化、规范化。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突发气象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影响。修订《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是全社会防灾减灾工作的现实需要,是实施生态战略的需要,也是统筹协调各级政府和部门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需要。
新修订的办法更加科学、系统且具有针对性。一是将在多个方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力度和气候资源规划利用工作,全面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是建立气候变化监测与评估系统,加强温室气体监测,强化城市气候风险评估。三是加强统筹规划、保护优先的原则,规避气候变化带来的气候风险,进一步推进气候资源规划、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资源量评估等。四是规范了我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活动,使气候资源管理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李爱军 胡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