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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 改革创新 履职尽责 高标准助力青海气象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2-06-24

省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仑格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已日益成为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的优先条件、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要素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前提。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而英明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出台《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系统部署了到2035年气象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要任务,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支撑。

《纲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在我国气象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胡春华副总理的讲话,为加快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全面动员部署。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统筹发展和安全是气象高质量发展是的必然要求。在推进青海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如何牢记“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这个定位?如何明确“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这个导向?如何聚焦“以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这条主线?如何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如何突出“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这一重点?需要我们青海气象部门的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在推进青海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进程中,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纲要》的里程碑意义;二要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纲要》的目标与任务;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纲要》在青海的贯彻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策法规处主动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我省气象部门的气象改革和法治建设日趋成熟和完备,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健全,普法力度和效果大幅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日益提高,气象法治环境明显改善,防雷减灾体制、业务技术体制等重点改革任务取得突破。

迈入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站在新的起点上,政策法规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纲要》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纲要》的贯彻落实上来,立足实际,用更大力度、强度和韧度推进气象法治建设、深化气象改革和标准化工作,助力青海气象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对标对表《纲要》“加强法制建设”任务和“加强防雷安全、健全气象标准体系”要求,针对我省气象部门“气象法治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气象行政执法、防雷安全行业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薄弱,标准化工作底子薄、条件差”等弱项和短板,政策法规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胡春华副总理重要讲话和全国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责任、主动担当,切实抓好《纲要》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一)完善法规体系,推动气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一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强法治保障,不断完善气象法治体系,持续推进地方气象立法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地方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联动法律制度,着力构建新发展阶段极端天气防御应对的地方法律制度体系。二是积极推动本底台探测环境和设施立法保护工作,切实开展本底台探测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立法前期调研。三是严格实行许可清单制度、执法“三项制度”(气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气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气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合法性审核制度等,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全面深化改革,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改革决策部署,要对标改革新要求,对标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和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深化气象重点领域改革,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规范部门企业发展,深化气象“放管服”改革,确保党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在气象部门如期落地落实,让改革出实效,让群众更满意。一是组织省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学习全国和全省气象工作会议精神,系统了解省局重点工作任务及推进方向,全面完成青海省气象局全面深化气象改革2022年各项要点工作。二是各内设机构要重点突出一把手抓改革的关键作用,强化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改革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明确改革任务,细化改革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改革任务推进进度。三是改革办保持督察工作力度,实现对重要改革事项的督察督办。加强日常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反馈信息,及时总结梳理改革典型案例,发挥考核的导向性、激励性和压力性作用,形成鼓励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防雷安全行业监管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内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履职尽责的原则, 落实“四清单一报告”制度,压实市场主体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雷与升放气球事故预防体系和隐患治理体系,梳理完善监管职责范围内各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清单;牢牢守住易燃易爆场所防雷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在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对认定的防雷装置检测和升放气球资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无资质检测、提供虚假检测报告、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常态化联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主动加强与应急、市场监管、信用管理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建立健全监管组织体系,明确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及相应工作职责,逐步健全监管工作规则和监督管理考核制度。积极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地方综合执法范围,推动全省各级地方政府将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技术监管标准体系,在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事中事后监管两个方面重点开展基础性、支撑性技术标准研究及项目申报编写。确定和更新受控执行的防雷技术标准清单,开展标准专项学习和推广应用。三是积极推动防雷安全技术传统监管方式向“互联网+监管”转型,全面应用“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省、市(州)、区(县)防雷业务统一互联、动态维护、实时监控,实现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企业诚信管理、重点场所监控、服务机构监管、防雷技术服务和系统管理的目标,促进防雷业务规范化运行,一体化发展。四是主动加强对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防雷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防雷安全意识,深入推进防雷安全知识宣传进农村、进牧区、进校园等防雷安全意识薄弱区域。加强对升放气球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重点对违反规定升放气球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进行宣传,提高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四)健全标准体系,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支撑保障气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贯彻“管业务必须抓标准,管行业必须用标准”理念为基础,紧紧围绕生态立省、质量强省、“一优两高”和“三个最大”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不断完善标准体系,积极发挥标准化在促进气象改革和现代化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要加强标准的基础性研究,强化标准在气象履职中的“硬约束”地位,让标准有用、好用、真用、管用;推进标准分类管理机制,提升标准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使标准成为履行行业主管职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二是制定完善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坚持业务、服务需求导向,紧密对接青海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构建结构优化、统一权威的生态气象保障服务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健全业务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环节开展项目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充分发挥气象标委会作用,协调部门内各单位之间标准立项、编制、实施工作的有效沟通,促进标准制定与实施应用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