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0-03-10 10:55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海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果洛州气象部门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廉政建设的全局性和长期性工作。州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坚持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调整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州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办公会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职责落实到位。根据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时进行信息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制度逐渐完善。为规范和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我局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9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确认流程,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准确予以公开。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拓展内容,强化效应,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机关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确保信息公开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服务的工作窗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门在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行政检查中严格执行“三告知”制度,事前提前告知,事中严格监督,事后主动公示。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构建“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耐心解答现场各项业务咨询,严格按照审批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办事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