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0-03-10 11:00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格尔木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编制。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格尔木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青海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青海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精神要求,紧紧围绕气象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焦点,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职能、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法律法规、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事项、人事管理、招标采购、职工请休假、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工作动态等行政信息,以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天气预报、生活指数、天气实况等公共气象服务信息。

(一)格尔木市气象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在青海省气象局网站的部门概况的市(州)气象局栏目中公示。

(二)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格尔木市气象局法规科负责,送发相关单位、社会人员索取即给。相应公示栏也做张贴公示。

(三)突发气象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格尔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市政府统一向社会各部门公布,预案包含了气象灾害的种类、预警信息的来源、预警预防行动、预警分级别发布及相应等工作机制。

(四)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年度预决算报告,市局本级张贴公示、各基层单位通过内部局域网发送后有各基层单位张贴公示;项目公开招标信息在青海省招投标网等媒体公布,单位自行组织的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招投标信息以局域网内和张贴方式局内公示;政府采购申报信息通过政府采购网申报经市局局务会研究同意后全部采购信息经局域网和张贴公示;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通过局域网和张贴形式公示。

(五)党组管理干部人事任免、优秀中青年人才和各类先进评选情况、全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各岗位聘用情况在内部综合信息管理网站公开可查;全市气象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在本市气象部门公开公示。

(六)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公开了《气象法》2016年修订版;与气象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已公开了4部条例,今年需重新公开《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年10月修订);青海省气象局发布的部门规章已经全部公开;青海省气象局发布的气象行业标准(2017.12.21公开格尔木市气象局气象行业标准,公布在青海省气象局内部网站);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已在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公开;

(七)以各种媒体为主要手段公开内容如下:2018年度在青海气象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5条,格尔木日报7条,西海都市报2条,格尔木市门户网站1条,芒果TV1条,青海卫视1条,中国天气网2条,中国气象网1条,中国气象报2条,中国之声1条,央广网1条。2018年12月底向市委市政府、防汛办和各有关部门制作发布决策气象服务信息3期,发布月气候趋势预测12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75期,格尔木气象服务信息67期,灾情公报13期,雨情公报85期,节假日天气预报11期,气象服务专报3期,旅游景点天气预报365期,防灾减灾专题气象服务49期,交通专业气象服务专报57期,人影预报35期,电力专业气象服务3期,专题气象服务信息40期,春季、汛期、今冬明春雪灾气候趋势预测3期,春运气候趋势预测1期,可可西里专题服务10期,那林格勒生态监测1期,农业气象服务信息25期,农用天气预报70期,积雪遥感监测信息3期,牧草遥感监测信息4期,格尔木生态监测1期,2018年气候生态环境监测公报1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6

278.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格尔木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政策的把握有难度,特别是对公众多样化的信息公开申请,如何依法高效办理需要进一步改进;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0年,格尔木市气象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造福社会”的宗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对气象信息的关切,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一是继续强化主动公开。在加强舆论关注重点信息解读、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下功夫,加强气象工作政策解读,增进社会公众对气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二是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在改进和完善申请办理方式上下功夫,及时做好社会关切的气象热点问题回应。三是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气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共领域信息公开上下功夫,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传播主流声音。四是继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监督机制、宣传培训上下功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各级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格尔木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格尔木市大众路17号;邮编:816099;联系电话:0979-849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