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9 10: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打算、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青海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qh.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9号;邮编:810001;联系电话:0971-613502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气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中国气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气办函〔2020〕10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20〕56号)要求,紧紧围绕本部门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工作体系,推动责任落实。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青海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承办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印发《青海省气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依托文件审核和信息发布审核等环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为高质量开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的内容。

1.按照要求,推进平台建设。基于气象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青海省气象局政府网站规范化的“信息公开”专栏正式上线运行。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制,突出了内外网信息发布的同步、互联和时效性,更好地发挥了我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主阵地作用。同步加强“青海气象微博”和“青海微气象”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气象工作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2.根据实际加大主动公开的内容。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结合部门职能,及时公开单位基本信息、承担职责、行政许可、天气预报、预警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以及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扩大气象信息覆盖面,扩大群众知情权,方便办事群众,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2.多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0年我局通过“青海气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832条,“青海气象”官方微信、微博发布各种气象类信息3343条。

在《青海日报》、新华网青海频道、中国天气网等发稿628篇。对气象服务、“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报道,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解读信息发布12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3次。

  其它公开方式。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等节点,先后到囊谦县民族中心、气象巷社区、寺院等等,积极开展气象科普“四进”活动,全年开展科普宣传活动15次。线上线下并举,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持续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气象科普工作。藏语翻译气象科普常识短片4部,制作藏汉双语《虫草采挖季如何防雷》《牧区雪灾及其防御》2部动画片及科普手册,丰富气象科普产品。多种方式开展公益性气象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全年公开行行政规章、气象标准60条,公开政府集中采购信息8条,公开人事招聘通知信息7条,干部人事任免信息3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1.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提高,在遵循保密原则的前提下,信息公开范围尚需进一步扩大;对直属单位、各市州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持续加大省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建设力度,优化网站页面和整体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全面性、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继续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难点问题,拓宽公开渠道、方式和形式,做好我省气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