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北州气象局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9 09:1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西州气象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西州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977-822236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海北州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点,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气象主管机构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提高气象部门的认知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4.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二是.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丰富,公开时效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信息管理还不到位,更新够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2021年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气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气象法律法规建设、重大气象服务保障、事关社会公众和气象部门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传播主流声音。二是进一步加强海北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流程,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政务信息的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