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北州气象局部门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北州气象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北州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970-864209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海北州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局党组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气象局长会议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州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50.9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二是.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丰富,公开时效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信息管理还不到位,更新够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2021年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气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气象法律法规建设、重大气象服务保障、事关社会公众和气象部门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传播主流声音。二是进一步加强海北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流程,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政务信息的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