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2 15:44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年度报告全文及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局办公室),电话:0971-6135023,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9号。

(一)概述

2021年青海省气象部门按照中国气象局及省委、省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以公开助力气象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省局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同步推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负责工作人员。制定下发《青海省气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本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公布,各类舆情处置快速得当,在线服务快捷高效。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公众关切,着力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突出重大项目、规划、民众关注等重点,打造“阳光透明”。

三是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州局2021年度目标考核中,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检验、总结、查找不足的作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考核促进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围绕新闻宣传,紧扣全省气象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舆论宣传。聚焦国省战略,生态文明保障服务、应对气候变化等宣传工作及时跟进。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生态文明新高地,打造“四地”战略,省气象局与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联合开展新闻发布会,以及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成效等媒体进行宣传。开展省局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宣传片制作工作。

二是围绕政策解读,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局党组《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气象保障服务行动方案(2021-2025年)》进行权威解读。

以气象科普助力提升全民科学素养为目的,开展虫草采挖季防雷科普宣传,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等关键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气象科普活动。策划制作符合青海实际的气象科普产品并充分发挥作用。制作《冰雹及其防御》《霜冻及其防御》藏汉双语动画片及宣传册。

三是围绕政务公开,2021年,青海气象门户网站制作专题15个,在《中国气象报》发稿110篇,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发稿120篇;在新华网青海频道、人民网青海频道、中国新闻网、《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等媒体发表反映气象工作的稿件250篇,在青海卫视新闻频道播报新闻 50条;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报新闻 11条。全年在青海省气象局网站编发各类稿件8000多篇。充分展现青海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青海省气象部门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安排,完成了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及发布共享工作。共发布行政许可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

在政府网站上及时主动公开了《青海省气象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及本部门年度预决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1(修订1件)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修订1件)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青海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务公开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于公众关注的内容,在信息公开的时效、范围和形式上与要求还有距离。下步,本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及省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要求,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二是加强管理、高效运转。持续发挥我局门户网站有效作用,科学合理及时有效公开事项,提高信息发布的全面性、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三是主动公开、积极回应。做好网站留言、来信来电等答复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拓宽公开渠道、方式和形式,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本部门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青海省气象部门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