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7:19

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海东市气象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东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72-861369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东市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及考察青海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海东市气象局制作并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总数量17项。2023年,新增气象行政许可5项,处理决定5项;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 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不足;二是政务公开的渠道不宽,覆盖面不广;三是公开质量不够高,信息公开存在滞后现象。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省气象局及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信息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部门信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必要信息。加强对各县(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稳步推进本部门自身建设及政府信息、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各项任务,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