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预报处(气候变化处)

一、主要职责

科技与预报处(气候变化处)负责全省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气象科研项目、气象科技成果、局校合作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及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管理工作。履行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部门领导

周秉荣    处长

李晓东   

王振海   

刘 梅    副处长

刘海明   

三、联系电话

  0971-613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