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科技与预报处(气候变化处)负责全省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气象科研项目、气象科技成果、局校合作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及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管理工作。履行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部门领导
周秉荣 处长
李晓东
王振海
刘 梅 副处长
刘海明
三、联系电话
0971-613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