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格尔木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格尔木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格尔木市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项目的审查;对格尔木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格尔木市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三、在格尔木市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格尔木市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五、负责向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 七、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担青海省气象局和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领导

张成祥    党组书记、局长

雷爱国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梁志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爱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业务服务管理科、人事政工科、中国共产党格尔木市气象局委员会、计划财务科、格尔木市气象台、格尔木市气象观测中心、格尔木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格尔木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格尔木市气象服务中心、都兰县气象局、诺木洪气象站、沱沱河气象站、五道梁气象站、青海省小灶火气象站

四、联系电话

  0979-849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