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二)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对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核;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四)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的气象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和气象法制宣传教育,以及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安全、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公众和气象敏感行业的气象服务工作。
(六)组织协调本辖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传输、影响评估、应急响应等工作,为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对发生灾害的气象成因鉴定的管理。
(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八)管理与指导本行政区域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重点工程、开发项目以及城市建设规划中的气候可行性评价论证和审查。
(九)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气象观测站网的规划和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建设、监控、维护、保障、运行管理;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
(十)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科研教育、业务建设、技术装备、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现代化建设。
(十一)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做好本部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承办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领导
杨永寿 党组书记、局长
金元锋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赵年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海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业务科(法规科)、人事政工科、海南藏族自治州气象台、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海南藏族自治州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财务核算中心、海南藏族自治州气象服务中心、共和县气象局、贵德县气象局、贵南县气象局、同德县气象局、兴海县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974-851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