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文号:青气发【2023】101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青海省气候可行性论证事项审批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气候可行性论证事项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类别
其他权力。
三、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青海省气象条例》《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
四、受理机构
青海省气象局。
五、决定机构
青海省气象局。
六、办理对象
对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实行目录管理,《青海省气候可行性论证指导目录》中的各类园区、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规划和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查时,规划和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提交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七、办理条件
(一)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已经评审;
(二)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已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八、决定条件
(一)同时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人具备相应申请条件;
3.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人不具备相应申请条件;
3.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法定形式。
九、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查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2 |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 原件 | 1 | 电子 |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由青海省气象局官网公示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编制 |
3 |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审意见 | 原件 | 1 | 电子 |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审意见由青海省气象局或者其委托的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后作出 |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现场递交、网上提交等方式提交材料。
十、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1.现场递交:青海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9号。
2.网上接收: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二)办公时间
现场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网上办理时间:全天办理。
十一、办理流程
(一)受理
1.审核标准:
(1)逐一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核对每项材料是否按要求加盖公章。
2.办理结果:
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材料补正通知书。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补正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审核
受理后,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1.审核标准:
(1)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由青海省气象局官网公示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编制;
(2)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经青海省气象局或者其委托的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3)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形式。
2.办理结果:
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三)核准
分管负责人对初审意见进行核准,作出审核意见。
(四)送达
通过办件系统、现场领取、邮寄等方式向申请人送达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核意见书。
青海省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核流程图
十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十三、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享有申请审核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权利;
2.依法享有事项办理情况的知情权;
3.依法享有要求听证、复议的权利;
4. 对政务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
2.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负责;
3.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工作,接受现场检查。
十四、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
青海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9号。
电话咨询
0971-6106395。
网上咨询
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投诉
地址:青海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二)电话投诉
0971-6135241。
(三)网上投诉
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十六、公开查询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办理情况。
十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1.无申请数量限制;
2.发改委投资项目通过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
附件:1.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核申请表
2.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核意见书
附件1
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核申请表
建设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及电话 | ||
单位地址 |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
投资规模 | 主要产品(功能) | ||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编制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编制单位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
报告是否 经过评审 | 评审机构 | ||
项目简介 |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中所使用的气象资料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2
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核意见书
编号:(发文机关代字)气审字〔 〕第 号
(单位):
你单位申报的 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资料,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予以通过。
(公章)
年 月 日
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核意见书
编号:(发文机关代字)气审字〔 〕第 号
(单位):
你单位申报的 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资料,经审核,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不予以通过。
理由:
(公章)
年 月 日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