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青海省气象局党办 | |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7日 2020年7月7日 | 文号:青气办发〔2020〕52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新修订的《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已经省气象局2020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申报表 2.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创建考核评分细则 2020年7月7日 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青海省气象局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明处室(单位)创建提质增效,推进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局面,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建设为民服务、勤政务实、高效廉洁、文明和谐的部门,树立良好内外部形象,根据《青海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青海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和《青海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结合省气象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是指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青海精神和气象精神,以及在综合管理、业务服务、科研培训和党的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群众认可,具有示范作用的省气象局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 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创建活动着眼于不断提高省气象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着眼于在构建文明气象行业中发挥表率作用,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建设一支高素质气象干部队伍,不断提升青海气象事业发展的软实力。 第四条 青海省气象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文明处室(单位)创建工作,具体工作由青海省气象局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局文明办)承担,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检查和督促文明处室(单位)创建工作;总结和推介文明处室(单位)创建工作经验;承办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创建的申报、评选和管理等日常工作;建立文明处室(单位)创建管理档案;对工作退步、创建不力的给予批评、督导和提出整改意见等。 第五条 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的创建主体是省气象局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被评为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的,分别授予“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第六条 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基本标准: (一)思想政治过硬。加强思想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理论学习有计划、分层次推进,支部学习、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等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二)领导班子坚强。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同党的政治路线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党组的要求部署,扎实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深化气象改革、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和党的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发扬党内民主,维护班子团结,班子成员政治素质高、工作思路清、创新意识强、团结协作好;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作风务实,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好。 (三)工作业绩突出。围绕全省气象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单位职责,全面完成目标工作任务,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达标及以上等次,工作成效显著;坚决反对“四风”,不断改进作风,坚持履职尽责,廉洁高效,服务热情,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重视职工专业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培养,读书氛围浓厚,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四)道德风尚良好。用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新青海精神和气象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单位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利益观教育;加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不断巩固单位和谐的道德基础;积极联系群众、为基层服务,以实际行动为基层排忧解难。 (五)创建活动经常。不断深化“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节约型、创新型”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青年文明号、职工之家、“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五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离退休干部“双先”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创建活动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单位主要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责任落实,活动阵地稳固,创建经费有保障。积极探索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作用充分发挥。 (六)文化生活丰富。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等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职工强身健体意识强,健身活动经常、普及、参与率高;有文体活动骨干,有兴趣爱好小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好;积极参加省气象局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团队意识强,协作精神好,竞赛成绩优异;扎实推进制度文化、廉政文化、法治文化、环境文化建设,培育和凝练体现本单位特点的文化和精神;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文明、反对污秽,干部职工精神面貌良好;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展示气象文化。 (七)依法管理严格。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勤政廉洁,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服从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决定,保证政令畅通;开展普法活动和经常性法制教育宣传,干部职工懂法守法,法律、法纪意识较强;内部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执行严格,全体职工有明确详细的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工作规范有序;工作纪律严明,上班无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无脱岗、聊天现象,无上网炒股、玩游戏等现象;遵守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节约用水、用电,节约使用办公耗材等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位,无重大失密、泄密、工伤、火灾、交通等安全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非法宗教、邪教活动和刑事案件。 (八)环境优美整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本单位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环境美化、绿化、净化,办公场所布置合理,办公用品放置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公共场所和室内的清洁卫生,桌椅整齐,窗明几净,无“脏、乱、差”现象;严格执行《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办公区、公共区无吸烟现象,形成良好的控烟环境;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第七条 在青海省气象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指导下成立文明处室(单位)创建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成员主要由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气象局文明办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文明单位考评指标,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第八条 省气象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在认真开展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经自查自评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基本标准的,可自愿申报参加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的评选。 第九条 考评程序: (一)根据省局申报文明处室(单位)的工作安排,申报文明处室(单位)按照创建标准和考评内容,对创建文明处室(单位)的情况进行自查,连同申报表、申报材料一起报考评小组。 (二)考评小组按统一的考核标准,对各单位进行考评。考评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创建情况逐项考评。省气象局文明办不定期对各处室(单位)进行检查,平时检查结果也作为考评的参考依据。 (三)根据考评结果,考评小组提出推荐名单,并以书面材料报省气象局文明办,由省气象局文明办组织公示,在广泛征求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由省气象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报经省气象局党组同意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命名表彰。 第十条 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的评选实行届期制,每三年命名表彰一次,由省气象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颁发“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或“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单位”奖牌、证书。每届期满后,历届文明处室(单位)和未被评为文明处室(单位)的均可参加新一届申报评选。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评选。 (一)单位职工严重违法违纪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缓刑)以上刑罚的; (二)单位职工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单位职工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四)单位职工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不力,有违反民族政策、损害民族团结行为的; (五)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大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严重社会影响的; (六)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差,单位风气不正,干部职工群众意见大,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单位职工聚众赌博、参与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十二条 获得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处室(单位)称号的,届期内出现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情况之一的,撤销荣誉称号,不得申报下一届文明处室(单位)。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9月20日青海省气象局印发的《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青气发〔2016〕73号)同时废止。 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文件 青气办发〔2020〕52号 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印发 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 — 2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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