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文号:青气办发〔202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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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气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气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气象局,各内设机构: 根据《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气办函〔2020〕103号)及《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20〕56号)精神,结合青海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了《青海省气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气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青海省气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中国气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紧紧围绕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局年度工作任务为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一)梳理完善权责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组织市(州)、县(区、市)气象主管机构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 (二)规范公开机构职能信息。组织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全面梳理和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包括履职依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简历、职责等)信息,在此基础上汇总本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气象主管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三)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梳理近年来本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整理形成本级规范性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二、着力提升政策文件解读水平,强化重点政务信息公开 (一)着力提升政策文件解读水平。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与解读同步推进机制,法规处和办公室要把解读材料是否完备,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报局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把关。特别是涉及“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要加大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省局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依法有序公开其涉及公众及民生的措施、步骤、进度、结果等信息。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中公开并实时动态调整和更新。 (三)继续做好“审批破冰”改革落实工作,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落实气象行政审批改革措施,优化审批工作流程,不断健全完善气象审批事项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中的运行机制,实现气象行政审批与相关部门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和统一监管,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认真做好证明事项清理、部门规章修改后,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服务指南和网上审批要件的修改工作,确保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平稳有序过渡。 三、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按照新条例要求,组织本级气象主管机构在《青海省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继续补充和完善本级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主动公开方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和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完善办理工作程序,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健全登记归档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坚持依法办理和答复原则,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按照中国气象局统一部署,继续推进省级气象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工作,逐步形成建设统一、规范合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本省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气象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宣传力量,加强组织策划,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强化舆情监测和回应关切,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省气象局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负责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各市州气象局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职责,并报省气象局办公室备案。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办公室既是本地区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也是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对下级气象主管机构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全面依法履职。 (二)强化培训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各级气象部门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全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重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维护等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提升培训效果。 附件:青海省气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盖章] 2020年8月20日 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文件 青气办发〔2020〕62号 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 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 抄送:各直属单位。 2020年8月21日印发 — 4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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