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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气象局普法责任清单

日期:2018-09-05

一、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有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面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突出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对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和与国家工作人员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三)学习宣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寺院、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五)学习宣传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对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青海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学习宣传与民族团结进步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六)制定并落实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在本单位政务网站予以公示。落实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年终述法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和法治培训工作,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二、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宣传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青海省气象条例、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