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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出台县级气象现代化考核评价办法

日期:2019-12-04

根据《青海省气象局2019年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重点工作》要求,近日,西宁市气象局联合市统计局印发了《西宁市级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西宁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

《办法》结合西宁市实际情况,从防灾减灾、预报预警、装备技术、气象服务等4个方面,设立11项二级指标,17项三级指标,将气象现代化目标和任务转化为权重总分为100分的考核指标。根据《办法》规定,每年12月西宁市气象局与统计局联合启动考核评价程序,对各县级人民政府开展考核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适时向全市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市、县气象现代化水平均衡提升。(廖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