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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获省政府批复

日期:2021-01-18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2021年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省气象局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做好2021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计划》指出,要强化保障落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加大项目投入等措施,建立起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提高人影作业效益和服务能力。《计划》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青海省委“一优两高”发展战略,切实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服务农业生产、支持防灾减灾、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重大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计划》提出,一是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在青海省东部农业区、环青海湖地区、三江源核心地区、祁连山南麓等地开展飞机和地面人工增雨(雪)作业。二是重点服务农业生产和防灾减灾,在青海省东部的大通、民和、互助等12个县(市、区)范围内,实施人工防雹作业。三是根据青海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面向森林草原防火、重大活动保障及各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专项服务需求,适时开展各类专项人工增雨(雪)服务。(王亚凡)